公示声明

曲沃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拟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职工基本情况公示(第一批)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25    浏览:

 根据晋人社厅发〔2019〕2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晋人社厅发〔2021〕37号文件、晋人社厅发〔2022〕37号文件、国办发〔2023〕11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对享受企业参保职工提升技能补贴的职工资料认真审核统计,本着即时受理、及时审核,成熟一批发放一批的原则,现对我市2023年第一批拟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12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不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曲沃县社会保险中心联系,电话:0357-4590031。

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基本条件为:

1、职工本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截止申领之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

2、技能类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工提供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须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上查询到证书信息,方为有效证书;

3、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办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附件:2023年曲沃县参保企业职工拟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公示名单(第一批).xlsx

                         曲沃县社会保险中心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