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文化典故

欲不犯时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04    浏览:

  [典源]  《左传·成公十八年》:“二月乙酋朔,晋悼公即位于朝。始命百官,施舍己责,逮鳏寡,振废滞,匡乏困,救灾患,禁淫匿,薄赋敛,宥罪戾,节器用,时用民,欲无犯时。”

  [典义]  “欲无犯时”与“不违农时”,应该说是“异曲同工”,一个强调:“时用民,欲无犯时”;一个强调:“播百谷,不违农时”。其两者的立足点是,以农为本,不犯农时。在实践中,不违农时容易做到,欲无犯时不易做到。为什么?因为君王的“欲望难填”。

  [典实]  公元前573年,姬周即位做了晋侯,是为晋悼公。悼公修政,任能使贤,赐惠百姓财物,免除百姓对国家的拖欠,照顾到鳏夫寡妇,起用被废黜和长居下位的贤民,救济贫困,援助灾难,禁止邪恶,少征赋税,宽恕罪过,节约器用,在农闲时役使百姓,个人的欲望绝不能违犯农时。违犯农时,导制农业歉收,就会给百姓带来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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