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专访

【教育整顿•先进典型】公正执法先进个人——宋小瑞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2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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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小瑞,男,汉族,1978年2月10日出生,中共党员,1999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曲沃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三级警长。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宋小瑞同志始终扎根基层一线,牢记宗旨、忠诚履职,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身心投入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的工作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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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牢固信念,坚定政治站位

 

  多年来,宋小瑞同志始终坚守一个共产党人的标准,认真学习理论知识,牢固树立共产党人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以党和人民的要求作为第一标准,坚定政治站位。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他始终坚持理论学习,通过汲取思想力量,提升自身政治素质和党性观念。业务上,他始终坚持不断学习提升自身,通过各项业务培训,努力做到学以致用,不断提高。他把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的朴素情感,化作实际行动融入所挚爱的公安事业上,较好的完成了自己岗位的职责,按时、按质、按量第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02

锲而不舍,屡破大要案件

 

  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宋小瑞同志始终奋战在刑侦工作第一线,多年来参与侦破了多起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大要案件,他思维敏捷、记忆力超群,善于运用自己独到的思路解决每一起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为刑侦工作奉献了自己的力量。他用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对警察这个神圣职业的无比热爱,冲锋陷阵,积极参与侦破了一系列大要案件,抓获多名重大在逃人员。仅2020年以来,他与其他侦查民警一起连续多日持续工作,远赴广州、湖南、河南等地,夜以继日加班加点开展侦查工作,先后侦破了两起故意杀人命案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梁某某、郭某某。2020年年初,宋小瑞被安排核查2002年梁某某故意杀人案件,该案件时间跨度大,犯罪嫌疑人梁某某的真实身份一直未能落实,而且时过境迁,案发时许多证据已无法查证。在对案件重新审查过程中,宋小瑞发现一条模糊的线索,梁某某曾经武校上学时的师弟可能在深圳,虽然线索不够明确,宋小瑞同志认为不应该放弃任何一条可能线索,经请示局领导,宋小瑞与另一名侦查员一同去深圳查找该梁某某的师弟,为了防止消息外泄,他们不敢直接电话联系梁某某的师弟,通过大数据分析结合走访,成功找到该梁某某的师弟。但经询问,该人也无法提供梁某某的具体信息,只知道该梁某某应为湖南省怀化市人,另外也从该人口中得知了当时他们上学时的武校详址,但武校因经营不善早已倒闭。为了不放过任何一丝线索,宋小瑞他们马不停蹄赶赴湖南怀化,经大量的走访联系,终于从学校一名退休教师的口中得知了梁某某的准确姓名,并根据公安大数据信息,成功比中犯罪嫌疑人,最终经过连续一周的工作,宋小瑞他们成功抓获该犯罪嫌疑人梁某某,侦破该18年前命案积案。该案件破获后不到一周的时间,宋小瑞又在河南抓获了33年前的命案积案犯罪嫌疑人郭某某,连破两起命案积案。这两起案件时间跨度长,侦破难度大,受害人的心情也十分迫切,随着两名犯罪嫌疑人的落网,不但告慰了死者,也让受害人家属得到少许藉慰,宋小瑞同志在这两起案件中起的关键作用,也得到了上级领导的高度认可。

03

心系群众,快破民生小案

 

  在日常工作中,宋小瑞同志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群众报警的盗窃、诈骗等民生小案,他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第一位,多年来参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他常说,人民群众的事情没有小事情,人民群众的利益就是我们工作的根本,他要求对待每一起“盗、抢、骗”的“小案件”,也要像对待重特大刑事案件一样,绝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的线索,一查到底,在侦查破案、抓获犯罪分子的同时,宋小瑞同志还始终坚持深入追查,追缴赃款赃物,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他说,侦破了案件确没有为群众挽回损失,这个案件办理的是不完整的,因为群众的利益还是受到了损害。多年来,他始终坚持贯彻这个理念,为群众挽回了大量损失。仅2021年以来,他带领刑警二中队相继侦破了李某汽车修理店被盗案、千千烟酒副食店被盗案、王某车内现金被盗案,在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同时,积极为群众追回全部赃款、赃物价值约7万余元。另外他在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工作中,要求对群众报警报案第一时间做好接警止付工作,严禁发生因工作拖延导致的受害人资金被转走的情况,在他的带领下,涉案账户总能在第一时间被止付冻结,及时止付返还受害人资金十余万元,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多年来,宋小瑞同志勇挑重担、冲锋在前、勇于担当、牢记使命、心系群众,严厉打击犯罪,为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作出了突出贡献。在宋小瑞同志的带领下,曲沃县公安局刑警二中队、反诈中队高标准的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宋小瑞同志,始终以他的兢兢业业、无私奉献、恪尽职守、爱岗敬业践行着一名共产党员的誓言,践行着一名人民警察的誓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