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曲沃县妥善解决基层(乡镇)老兽医 历史遗留问题领导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8-04    浏览:

根据《曲沃县妥善解决基层(乡镇)老兽医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意见》(曲政办发〔2018〕76号)文件精神,县妥善解决基层(乡镇)老兽医历史遗留问题领导组成立由县畜牧中心、人社局、财政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联合组成的认定组,对提出申请的老兽医人员,通过核查档案、多人证明等办法进行了核查认定。现将通过认定的17名老兽医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向曲沃县畜牧中心及时反映,联系电话:0357—5512520。

 

附件:曲沃县基层(乡镇)老兽医人员名单公示表.xls


                        曲沃县妥善解决基层(乡镇)
                     老兽医历史遗留问题领导组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