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山西省城市集中供热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晋发改成本发〔2018〕63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对中石化新星双良地热能热电有限公司曲沃分公司进行了集中供热定价成本监审、召开了居民供热价格听证会,在充分考虑听证会意见的基础上,综合各方面因素,提出了制定曲沃县辖区内城镇集中供热价格的意见并形成听证报告,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供热价格
按照建筑面积计算,非居民类用户27元/㎡·采暖季;公立学校、公立幼儿园、公立医院类用户24元/㎡·采暖季;居民类用户15.50元/㎡·采暖季。
二、执行时间
自2021年采暖季起执行。
三、供热单位要严格执行集中供热价格政策,在收费站点和有关网站进行价格政策公示,接受群众和相关部门监督。供热单位、各物业小区和广大热用户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曲沃县集中供热工作。
特此公告
曲沃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