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落

溢沟争水
作者:杨浩有   发布时间:2019-04-28    浏览:

  东闫村南的溢沟水发源于绛县睢村沟附近的王良坡上,这里的地势南高北低,水泉自岭上冒出后便顺着溢沟向北流去,岭上为绛县地界,岭下则是曲沃地界,地处溢沟口的东、西闫村是溢沟水的最大受益区,两村土地可浇面积达五六千亩。

  在紫金山东部边缘的山岭上,除了溢沟水之外还有发源于曲泉峪的沸泉和发源于磨里峪的黑河,它们的发源地都在绛县,而受益区却都在曲沃,为此,在这一带自古就有“绛县出了三股泉,不浇绛县一分田”的说法。

  这是自然地理形势所致,自古以来,因行政区划大都以山为界,所以这三股泉水虽都源于绛县,却都富了曲沃。对此绛县人心中不满,常想截沟断流,让河水改道,而曲沃人千百年来顺其自然,早已认定这本来就是上天的赐予,于是,围绕水的争斗便时常发生。

  与东闫村争水的村子主要是绛县的南柳、吉峪、赵村三村。据传,最早的一次争水发生在明朝万历年间,绛县南柳、吉峪、赵村虽也地处岭北,只是因为在东闫村的东边,地势较高,无法将溢沟水从下游引过去,便想从上游的土岭上挖洞引水。然而要挖洞必须要截流,要在沟中筑一堤坝,将水位提升,才能将水顺洞流走。而要截流,必然会使曲沃的东闫、西闫、下郇等村无水可用,完全陷入干旱境地,这一带的村民当然不答应。

    于是两地近万名村民各持棍棒、锨镢,在上游沟中展开了筑堤截流与挖堤放水的争斗,双方互不相让。一方要筑,一方要挖,言语不和便混打起来,数百名村民在械斗中头破血流,致伤致残。

    这次争水事件惊动了官府,官府派兵制止,并联系各村村长坐下协商,最后商定了一办法,即用钻火瓮的方法解决这一争端。

    做法是:双方各拉来一口大瓮,将瓮底截去,平放着用石块垫起,下边架火烧, 直到把大瓮烧得通红通红,然后,各派一名青年,从瓮的一头钻进去,再从另一头钻出来,谁先钻出谁赢。如绛县的一方赢,那么就让绛县的村民筑堤截流,挖洞引水;如曲沃的一方赢,那么就让曲沃的村民挖堤放水,灌溉庄稼。

    两方商定后,便开始行动。当火瓮烧红后两地各有一名敢作敢为、奋不顾身的青年挺身而出。他们当场脱去外衣,仅穿一短裤,望着滋滋发响,冒着火星,在一丈开外都能感到滚烫滚烫的大瓮,摩拳擦掌,在围观村民的呐喊声中,听到评判员喊出“一、二、三”的口令后,便一跃而起,向火瓮钻去。火瓮长约四尺,一头大,一头小,钻进去双脚必须挨瓮,而瓮下边又烧得最红,若动作稍有迟缓,脚底板一粘上便再也迈不动了。更何况,钻到瓮底时,因口小,双肩和背部都要紧贴瓮壁强钻过去,速度快的会伤得较轻;而速度慢,或者稍有胆怯者,便会浑身烫伤,无法通过。

    这次钻火瓮,最终以曲沃县选派的东闫村青年快速钻出而告赢,而绛县的南柳、吉峪、赵村选派的青年因钻瓮失败不得不打消挖洞引水的念头。钻火瓮的结果达成协议后,由绛县和曲沃两县报请河东和平阳两道认可,并请人写下碑文,勒石以记,明令两村村民各守定规,不得反悔,现在这块石碑还保存在溢沟水库管委会院中。碑为青石质,圆首,通高 130 厘米,宽 60 厘米,厚 28 厘米。碑的阳面额题“大明奉道院明文”,纵题“永不许开洞截水”。 左下碑文“巡守道龙老爷批:本道前委会审争水事理,已经许允合行立石,永不许开洞截水,右仰曲沃、绛县知县准此”。

    下款为“赐进士第知曲沃县事商丘周士朴立”。

    时为“万历四十五年秋八月吉旦”。

    这样的定规,两村村民恪守了数百年,直到上世纪六十年代,在文革动乱中,绛县南柳大队再次提出要挖渠引水。当时南柳大队派人在水源地王良坡的泉口上埋了炸药,将泉口炸大后,溢沟水流量从最早水文记载的每秒钟 60 个流量增加到 80 个,为此,南柳大队借口多出之水是他们炸出的,于是便派人在山坡上修了一条渠,命名为“七一渠",并在沟中筑坝截流,要从上游分水。

    东闫村民知道后,立即组织了几百名青年民兵,扛上锨镢,抬了一棺材土炸药,上山挖坝炸渠。消息传到曲沃县革委会后,革委会领导立即派干部上去阻拦。在干部们地劝说下,东闫村民没有放炮炸渠,却将刚筑起不高的堤坝全部挖开,让溢沟水继续北泄。

    堤坝挖开后,南柳大队不甘心,又派人来沟中筑坝拦水,双方村民又展开了一场格斗。

    见东闫村坚决不让拦水,南柳大队红了眼,想动真格的,数天后,由南樊镇机械厂工人出头,带领数村青年民兵,扛着枪、拿着棍棒,要到东闫来寻衅打人,声称要狠狠地教训一下东闫村民。

    东闫村干部得到消息后,立即动员全村村民展开自卫。那一夜全村无一人睡觉,人人手拿棍棒,家家门口堆有砖块、石头,他们严阵以待,提出如果南柳人敢来闹事,定叫他们有来无回!

    也许是东闫村民的豪情和勇气吓住了南柳人,也许是南柳人本来就只是想吓唬一下东闫村民,并不想真的闹事,结果是,当天晚上,这数百号来寻衅闹事的人,只是扛着枪、拿着棍、呼着口号,列队从东门进来,未作停留便从西门溜走了,一场剑拔弩张的武斗最终没有发生。

    后来两村都通过县革委会,将溢沟水的使用权问题上报了省革委会。

    经省革委会派人协调,同意保留南柳大队的“七一渠”,允许筑坝截流,但要留下排水涵洞。用水由两县水利部门共同管理,每月按天数放水,规定南柳为 9 天,范柴、西闫各 4 天,东闫为 10 天,南北下郇、南属寺各 1 天,由省革委会下发文件,形成决议,双方严格执行。

    谁知,后来南柳因占据渠在上游的优势,经常截断下游诸村的用水,致使东闫村不能正常灌溉庄稼。于是,就又爆发了东闫村民填没“跃进渠”的事件。

    原来,早在 1958 年,绛县的范柴村就同曲沃的白水、西闫、东闫协商,从沸泉开渠引水。水渠从土岭上通过,到了东闫村南部山岭时,要跨过溢沟,溢沟很深,当时还不能架渡槽,于是就在溢沟水底修了一条地下通道,在沟的两边土岭上各挖一深井,让水从沟中地下通过,这就形成了一个“倒虹吸”,  而沟中的地下便有了一条暗渠。因南柳人经常在上游断水,惹恼了东闫人,于是东闫村民便时常破坏这条暗渠,从此“跃进渠”再也不能正常通水。

    文革结束后,这一混乱局面逐渐平息,在两县政府的协调和关注下,共同开发利用紫金山泉水,便利当地农田灌溉,促进经济发展,很快形成了共识。

    现在溢沟上游的拦河坝更加牢固,溢水顺着原来的“七一渠”畅流,为绛县南柳、吉峪、赵村诸村提供着用水和灌溉之便;而沸泉水,则由曲沃县水利局重新勘测,在沙洼窑山下重新挖洞,将水引入溢沟,并将 1973 年就建成的下游拦河坝加固加高,建成溢沟下游新水库,将山上的洪水和沸泉水汇入库中,保障着东、西闫村、李野、下郇、义门、属寺、北董数村村民的用水和浇田。

    在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下,东闫村民和周边曲、绛两县村民协手共进,同奏文明和谐凯歌,迈上共同富裕的康庄大道。

注:此文材料由退休教师吉玉宝、张金贵等提供。
 

     

溢沟水库